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前排干田水,保持土壤湿润2-3天,药后2天按正常管理。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芳氧基苯氧基丙酸类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性,由植物体的叶片和叶鞘吸收,韧皮部传导,影响细胞的正常生长分裂等过程,最后导致植物死亡。多用于水稻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水稻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2-4叶期用药。
2.只能作茎叶处理,芽前处理无效,应在杂草2-4叶期时施药。
3.本品对鱼和天敌赤眼蜂有中等毒性,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使用本品时尽量避开套养鱼虾的水稻田,严禁将残液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以免对鱼等水生生物产生毒害。注意避开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施药。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避免药液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用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
[2]如溅入眼晴,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
[3]如误服立即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4]如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通风良好,置于干燥阴凉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