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定向茎叶喷雾。
2、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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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草铵膦为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灭生性触杀型除草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可使植物体内铵离子积累,抑制光合作用。可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1、配药时用清水配制,浑水会影响药效,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2、本品对鸟类、家蚕有毒,鸟类保护区及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3、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水、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禁用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饲料、饮料、种子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