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配制而成,适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和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不能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杀菌剂及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后,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