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兑水茎叶喷雾。2.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双草醚属支链氨基酸合成(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或乙酰羟基酸合成酶AHAS)抑制剂。选择性内吸型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叶片和根均可吸收;草甘膦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抑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两者混配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3)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喷药后的器械要彻底清洗干净,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