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施药,间隔7-70天喷雾一次。注意均匀、喷透。重点喷雾植株底部。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结构新颖的低毒烟碱类杀虫剂,兼具胃毒及触杀作用。施药后,可被作物根部或叶片较迅速地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催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