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方法:1、应在苹果树轮纹病发病前或初期兑水喷雾,春梢或秋梢一般间隔用药期为10-15天左右为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及铲除作用。该产品活性较高、内吸性较强、持效期较长,对苹果树轮纹病效果显著。按照推荐方法施用,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勿将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或空瓶弃于水中。
3、使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料、食用容器内。
4、该药不能与铜及强碱性农药混用,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医生洗胃时应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贮存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2、勿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