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安全间隔期14天,最多施药次数2次。 |
产品性能 | 醚菊酯是一种具有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机制的醚结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稻水象甲、甘蓝菜青虫、林木松毛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石硫合剂混合使用。
2.施药时要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施药过程中不得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用清水冲洗裸露的部位。
3.施药后的包装物要及时销毁,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4.对家蚕、蜜蜂有毒,使用时应避开蜜蜂采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水源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或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 建议与其他杀虫机制相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鱼或虾蟹放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为低毒杀虫剂,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精神萎靡,活动减少。若中毒,应立即脱离现场,中断毒物接触及吸收,误服者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迅速催吐洗胃,皮肤污染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对症治疗。无特殊解药,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请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属有毒产品,应有专人看管。 2.本品要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避免高温、潮湿,远离热源、火源; 3.不可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4.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