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按推荐剂量,兑水量每亩30-40公斤,对杂草茎叶均匀喷雾。
2、本品为内吸传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通过叶和茎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对一年生及多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有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土壤接触后失去活性,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只能作茎叶处理。2、喷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3、使用时适量加入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防效。4、因水中的泥沙能吸附药剂,故不宜用浑浊的河水或硬度大的井水配制药液。5、避免用铁,铝制品盛装药剂。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6、本剂没有土壤残效作用,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远离水产养殖区或河塘施药,防止本药剂漂移或流入鱼塘;使用时也应注意对水生物影响,同时注意在蜜源作物开花期最好不要使用,并应防止因农药飘移对邻近绿色植物的影响。9、用过的喷雾器应及时清洗干净,废药不宜随意倾倒,清洗用水应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种子混放;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