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苹果树绵蚜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苹果树绵蚜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苹果树的生长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3.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家蚕、溞类、赤眼蜂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