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花生苗期兑水稀释后灌根。
2、本品使用前应先摇匀,存放时如有分层,摇匀后使用。
3、大风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采用微胶囊加工技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花生地下害虫蛴螬。本品作用机制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失效。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配药和施药时,应戴手套、口罩、穿防护服、雨靴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未用完药应及时密封,包装物及时处理,深埋或焚毁,以免污染环境。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乏力、恶心、呕吐、多汗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