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6叶期(以杂草叶龄为主)茎叶喷雾处理,亩喷液量50-60升水。 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本品具有对玉米安全、作用速度较快、杀草谱较广等特点,用于防除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
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养蜂区、蜜源作物花期、鸟类养殖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
3、蔬菜、大豆、桃树、小麦、水稻、谷子、高粱、花生、甜菜、油菜、杨树等浅根系树木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临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玉米田后茬为小麦时,应降低使用剂量。
4、本品不得用于玉米与其它作物间作、混种田。
5、沙质土壤不宜使用,用药后持续低温降雨影响药效,易产生药害。
6、正确掌握喷药量和施药时期,喷洒要均匀一致,不重喷不漏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皮肤上,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如症状持续,应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3、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本品应远离儿童放置,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