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移栽田应于稗草2-3叶期施药,水稻秧田应于稗草1.5-2.5叶期施药。 2.茎叶喷雾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茎叶喷雾或毒土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初次使用的地区及品种,应小面积试验后再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误服:立即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