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50公斤,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 ,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 |
注意事项 | 1.对恶性、草龄大的杂草用推荐剂量的高剂量。施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上。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施药时请带上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4.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容器的洗涤用水和残留农药不得流入河流、鱼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7.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乏力、恶心、呕吐,对眼睛有刺激性等。如不慎接触皮 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 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
、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