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外包装采用铁桶,内包装为双层铝箔袋封口。
2、操作时应穿好长筒胶鞋、穿紧袖工作服,佩戴防尘口罩,戴防护手套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3、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及时淋浴更衣。
4、本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万一着火请用泡沫、干粉、砂土灭火。
5、如果发生泄漏,请迅速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工作服。小心扫起,装入备用袋中。无法利用的应将其倒至固定废渣处理点处理。被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处理系统。
6、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为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建议到固定废渣处理点统一处理。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本品对家蚕高毒,对水生生物剧毒,生产或运输过程中,应避开桑园、蚕室等区域,以免造成危害,避免在河塘等水体附近装运,不得污染各类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误食,立即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本标签寻求医疗救助,在医生的指导下适时诱导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移至空气清新处。
2、本品对皮肤有轻微刺激性,对皮肤有致敏性,生产过程中,避免药物与皮肤直接接触,若皮肤接触应尽快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反复清洗。
3、本品虽然对眼睛无刺激性,但是生产过程中,仍需避免药物与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种,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去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由专人保管。保持容器密封。防止受潮和雨淋。防止阳光曝晒。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
2、不能与粮食、食物、种子、饲料、各种日用品混装、混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