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烟草移栽后,杂草3-5叶期施药;马铃薯苗后株高10厘米前,杂草3-5叶期施药。每亩兑水15-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烟草田、马铃薯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砜嘧磺隆和精喹禾灵混配而成。可有效防除烟草田、马铃薯田常见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水稻、小麦、玉米、甘蔗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2、严禁马铃薯苗高10厘米后施药。3、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停止施药。4、低温影响药效发挥,施药时气温不能低于8℃。5、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性,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械。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7、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8、施药人员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眼镜,穿长衣长裤。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速携此标签就医。如药液溅到皮肤,应马上脱掉污染物,立即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如皮肤有持续刺激感觉,请速就医。如误吞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携本标签把患者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