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有效成分用药量22.5-30克/公顷,制剂用药量15-20克/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抑制植物体内氨基酸的生物合成,使杂草的芽和根很快停止生长发育,随后整株枯死。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其药效不受温度影响,药效持久, 一次性施用,能控制水稻生长期的多种杂草危害。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施药和稻田排水时避免污染临近的敏感作物。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手脸等身体裸露部分。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如发生皮肤接触或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换洗衣物,再请医生诊治;如误服,请及时催吐,多喝水以促进排泄。然后携带标签,送医诊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