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玉米3-5叶期,每亩兑水15-30千克均匀喷雾,请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请勿施药,避免药液飘移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玉米田专用苗后除草剂,含有三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杀草谱广,见效快,持效期长,不仅能防除已经出土的杂草,而且对部分未出土的杂草具有封杀作用。对玉米田常见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具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只能用于马齿型和硬质玉米,玉米自交系、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田及制种玉米对本品敏感,不能使用。初次使用的品种应当经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本品与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间隔至少7天后使用;用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慎用。本品不建议与其他药剂或肥料混合使用,如有必要,请先试验后使用。
3. 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4. 干旱天气不利于药效发挥,遇高温、干旱天气,可灌水或降雨后施药。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