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根据种子量确定制剂用药量,加适量清水,混合均匀调成浆状药液,倒在种子上充分搅拌,待均匀着药后,摊开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氯烟碱类杀虫剂,内吸性较强,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蛴螬具有较高的防效和较长的持效期。 |
注意事项 | 1.拌种和播种时应穿保护性作业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 2. 处理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以防止误食中毒。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以免畜禽误食。 3.用药过程中不得饮食,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及其它可能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 4.使用本品及清洗药具时应注意避免污染水源,蜂场及蚕室。 5.用过后的空包装经三次清洗后压烂或划破并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施药后立即覆土。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操作。 |
中毒急救措施 | 1.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合贮运。运输中不可碰撞,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