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水稻分蘖末期,纹枯病发病前期或初期开始喷雾,施药间隔期7-10天左右,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噻呋酰胺和己唑醇复配而成,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位;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避免污染各类水源;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流入各类水体;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低毒。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