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叶瘟,应在发病初期用药。防治穗颈瘟,在水稻破口初期用药。根据水稻生育阶段的不同,每亩兑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的杀菌剂,内吸性强,有效成分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传导到稻株各部位,为水稻生长提供全面的保护。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配药和施药时,操作人员应穿长袖工作服,戴防渗手套、口罩或眼镜等劳保用具,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立即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本品属预防性杀菌剂,应在病害发生前使用,特别在预防穗颈瘟时,切勿贻误用药时间。预防穗颈瘟时,在第一次用药后,视天气及病害发生情况,间隔7-10天再用药一次。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蜜蜂低毒,对水生生物有轻微毒性。施药期间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5.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喷雾器械,清洗废液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池塘等水体。剩余药剂及废弃包装不得随意丢弃,更不可留作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按标签正确使用不会出现典型中毒症状。急救措施:1.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2.溅入眼晴,翻开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通风。4.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