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与玉米3-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处理1次,间隔7-11天施药,一般连续施药1-2次,注意喷雾均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玉米田专用的苗后除草剂,可被杂草茎叶和根部吸收并在植物体内传导。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又有很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配置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4、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6、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产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7、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8、如在上茬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9、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10、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河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1、间套种植其他作物的玉米田禁用。
1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更不可随意丢弃。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