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马铃薯3-5叶期,苗高10厘米前,杂草2~5叶期,推荐亩喷液量40升水,茎叶均匀喷雾。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马铃薯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马铃薯田的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有机质含量低于2%的砂质土,不宜使用本品。2、土壤 pH7.5以上的碱性土壤适当减少用药量。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不喝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清新处。此药无特效解毒药,如误服,应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及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