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方法:1.防治夜蛾类害虫应掌握最佳用药时机,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分散危害前用药防效最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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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停止取食危害,药剂可穿透作物表皮,在细胞间形成贮存层,有二次杀死虫现象。本品是水性化制剂的水乳剂。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和鸟类保护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药液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农药混用。
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Y-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