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最佳时期为杂草4-6叶期,株高5-15厘米。每亩兑水20-30千克,均匀喷雾。 2、如施药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茎叶等绿色部位吸收,在体内传导到各部位,将杂草连根杀死。具有杀草谱广,适用范围广,使用方便,除草效果好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用药时防止将药液喷洒或漂移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要害。2、本品为有机磷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5.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尚无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误服本品,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以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严重者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