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高峰期或幼虫1-2龄期施药。2、先配母液,搅拌均匀后稀释,对作物的顶尖和叶片正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与茚虫威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神经的生理活动,阻断害虫神经细胞中的钠通道,导致靶标害虫运动失调、不能进食、麻痹、最终死亡。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鱼类、水蚤类、蜜蜂、赤眼蜂、家蚕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4、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