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进行茎叶均匀喷雾处理。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具有一定的传导性,可被杂草绿色组织吸收。杂草受药后数小时即开始枯死。药液对成熟和棕色树皮无不良影响,与土壤接触后很快失去活性,正常使用技术情况下,不影响土壤中的种子萌发和出苗。防除非耕地多种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用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用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
2、严禁药液流入河塘等水源,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3、不要在刮风时施药,避免药物漂移到作物上或临近地块。
4、施药后7天内,不要在施药区放牧、割草。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处理;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3、误服,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
2、本品贮运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