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玉米、杂草的3-5叶期均匀喷雾。不宜在玉米2叶期前及6叶期后使用。2.施药时间应在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玉米田苗后茎叶除草剂,有较强的内吸性,能有效防除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马齿苋、反枝苋、铁苋菜等多种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间隔10个月以上。2.本剂不能与有机磷农药混用,使用有机磷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请慎用,且使用前后的7天内不能喷施有机磷农药。3.本剂不能用弥雾机等动力机器喷施,以免产生药害。4.本品为玉米田茎叶专用除草剂,不能用于其它作物。甜玉米、糯玉米、粘玉米、爆裂玉米、自交系及制种田不宜使用,未使用过本剂的大田种植品种,应先试验后应用,已证明在当地产生药害的玉米品种不宜使用。玉米间、套种其他作物田勿用本剂。本品残效期长,后茬为水稻、小麦时应降低当茬用药量。用药后3个月以内不能种植大豆。连续使用含莠去津的除草剂,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用药和种植下茬作物。5.杂草密度大,天气干旱情况下,相对用药量要高一些。6.异常的高温高湿天气不宜用药。东北地区在温度低,空气湿度大时用药对玉米不安全。施药后即下中至大雨时玉米易发生药害,尤其积水的玉米田,药害更为严重,所以在大雨前1-2天内施药对玉米不安全。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蔬菜、大豆、小麦、水稻、花生、甜菜、油菜等作物及桃树、杨树等浅根系树木对本品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临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10.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轻度刺激性。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如误服,应携带此标签速送医院治疗。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