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移栽前1-3天,毒土法撒施1次,亩兑土15千克,施药应均匀,勿重施药或漏施,避免施药时撒施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拌土撒施于稻田泥水层中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2、水稻移栽田,若遇到弱苗、施药过量或水层过深淹没稻苗心叶时,容易出现药害。
3、如使用时不慎产生药害,药害发生后,及时排水洗田2-3次,待药害缓解后,实施浅水灌溉,追施速效氮肥、生物肥,促进稻株生长发育。
4、本剂对鱼、大型溞中毒,对斜生栅藻类高毒,严禁其药液或污染物污染沟渠、水源和鱼塘。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护目镜、手套、穿防护服等,勿吸烟,使用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本品对眼睛轻度至中度刺激,对皮肤中度刺激,使用时应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注意安全防护。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8、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就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