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卵孵高峰期或若虫盛发初期喷雾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新型的十六元大环内酯化合物和烟碱类混配的产品,对昆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且具有防效高、持效期长的特点,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 |
中毒急救措施 | 1.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5.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