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秧田应于杂草2-3叶期施药。 2.茎叶喷雾时,用水量20-30升/亩,施药前排水,使杂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茎叶喷雾或毒土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在东北、西北秧田,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2.使用毒土法应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3.制种田因品种较多,须根据当地示范结果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高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