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注意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将与前后不宜施药。
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对桃小食心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
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
很少引起全身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昏、恶心、呕吐、手脚颤
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可洗胃,不能吹吐。无特殊解
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需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运同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