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前,水整地沉浆后,每亩拌干细土10-15千克均匀撒施。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田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水稻移栽田的优秀除草剂,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毒性低、使用成本低。两种除草剂混配优势互补,可防除一年生禾本科、阔叶和莎草科杂草,如:稗草、千金子、泽泻、鸭舌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野慈菇、耳叶水苋、鳢肠、雨久花、节节菜、萤蔺、眼子菜等。 |
注意事项 | 1、 如遇极端天气或水稻病、弱苗严重时慎用本品。或在当地植保技术人员指导下酌情延长插秧间隔期减量使用。
2、用前摇匀,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插秧时将稻苗没入稻田水中或插秧后水层过深淹没水稻心叶,都易导致药害。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鱼、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粘膜、伤口等。如药液溅到皮肤,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如药液溅到眼睛,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如误服本剂,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并送医院抢救,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