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选择在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发期进行防治,宜在清晨或傍晚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害虫的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可用于防止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请根据当地害虫的发生情况和抗性水平,调整药量;本品对黄瓜幼苗、莴苣及烟草敏感,避免飘移产生药害;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恶心呕吐,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并携带本包装送医治疗,请对症下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