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微囊悬浮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害虫接触药液后导致其神经系统紊乱而死亡。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方法及范围使用。2、本品有毒,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见图形标识),以避免药液污染皮肤和溅入眼内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3、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和被污染的皮肤。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本品对蜜蜂、家蚕、天敌、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或清水彻底清洗干净。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可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黄麻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仓库里,远离火源或热源。
2、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