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期施药,茎叶均匀喷雾。2、杂草较大时选用登记核准较高剂量。3、大风天或有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持效期长,使用方便等特点。能有效地防除一年生杂草及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灭生性除草剂,严防雾滴飘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田。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更换和清洗工作服并洗澡。5、用过器具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误服,立即用清水充分漱口,并应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