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始盛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 2.选无风、湿润的晴天施用,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触杀性除草剂,兼具内吸作用,仅限于叶片基部向叶片顶
端传导。本品为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导致铵离子积累,抑制光合作用。
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颤抖、意识混乱、数小时后肠胃不适、发高烧等。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
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
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
钟。3、吸入:施药时吸入药液引起不适,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严禁引吐,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
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火
源与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