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5叶期,每亩兑水25-30公斤,进行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三元复配的玉米田苗后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可被杂草的根、茎、叶吸收,并在体内迅速传导,杂草中毒后立即停止生长,新叶褪色、坏死,叶片黄化、卷曲。能有效防除玉米田中稗草、马唐、狗尾草、马齿苋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需间隔10个月以上,后茬种植甜菜、苜蓿、烟草、蔬菜、豆类需先做试验,确定无影响后种植。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2、本品主要适用于马齿型和硬质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糯玉米、观赏玉米、制种玉米、玉米自交系对本品敏感,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如登海系列、济单7号)较为敏感。新玉米品,应当经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种植。本品不得用于玉米与其他作物间作、套作和混种田。3、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至少间隔7天,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防护衣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严禁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万一误食,立即携本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用过的容器或空包装应妥善处置,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6、本品对鱼类、水蚤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及附近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严禁将残液倒入湖泊、河流或池塘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食及桑园附近禁用。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火源和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