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防治甘蓝菜青虫应于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天气、虫害发生情况施药,每季最多施药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杀虫、杀螨、杀线虫活性的十六元大环内酯化合物,由链霉菌中灰色链霉菌Streptomyces avermitilis发酵产生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的作用且速效高、持效期长,对防治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
本品对水蚤、家蚕、鱼类剧毒,蜜蜂高毒,鸟类、藻类、蚯蚓低毒,天敌赤眼蜂中等风险性。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慎用;鸟类保护区附近慎用;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刺痛、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抽搐、惊厥、昏迷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不可引吐,并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抢救时禁用巴比妥、丙戊酸等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