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生长旺盛期。
2、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已含有助剂,喷施时不必再加入助剂。
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
3、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4、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5、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
6、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中等刺激,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以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粘膜和伤口等。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有刺激,不慎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发生误服,应及时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