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移栽返青后至分蘖末期,杂草2~4叶期,按推荐用药量,喷液量30升/亩以上,茎叶均匀喷雾1次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多种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如水莎草、异型莎草、扁杆镳草、萤蔺、三棱草、狼巴草、泽泻、四叶萍、水苋菜、鸭舌草、丁香蓼、野慈菇、雨久花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2、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药剂配制采用两次稀释,充分混合。
3、插秧15天后,三棱草、野慈姑、野荸荠、矮慈菇等其它顽固杂草基本出土,即可用药。
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若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2甲4氯钠中毒,注意保护脑和肝脏。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