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时期:1) 新疆地区:有效棉铃基本成熟、棉株进入自然衰老、营养生长进入停滞发育期进行脱叶处理(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使植株叶片充分着药,以达预期的脱叶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的施用剂量和效果受施药期间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棉花成熟度、密度、品种等因素的影响,注意施药前后的气温变化,用药前后3-5天日最低温度≥12℃,更有利于本品充分发挥药效。2. 对于棉花生长茂盛且密度大的田块,可采用高剂量.3. 严格按推荐剂量施用。剂量过高,会带来枯叶的危险;剂量过低,导致脱叶不充分。4. 过早施用,会导致产生大量的未成熟纤维,从而造成经济损失。5. 不得与枯叶剂或氯化钠混用,不能将已混好的药剂隔夜放置后使用。6. 不建议使用超低量剂型(ULV)或微喷系统等,因为渗透和覆盖差,还可能引起飘移。7. 药后24小时内降雨会影响药效,需要重喷。8. 施药时应戴面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应立即洗澡,并将作业服等保护性用具彻底清洗干净。9. 喷施此药的器具,要立即用清洁剂和水彻底清洗干净;清洗或冲容器的废水,应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及其它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10.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1. 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 2. 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速携带此标签立即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3. 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 2. 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3. 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 4.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