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时期:1.本品应在水稻稻飞虱卵孵化盛期和低龄若虫初期使用。
2.喷雾时要均匀周到,施药时应避免 |
产品性能 | 1.本品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具有强内吸传导性和内吸活性。具有高效、单位面积用药量低、持效期长的特点,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