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将药液均匀喷到叶片正反面,让药液充分接触虫体。建议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制药液。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结构新颖的烟碱类杀虫剂,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施药后能被作物根或叶片吸收并传导至植株各部位。由于其对害虫作用机理与传统杀虫剂有所不同,因此与其他类型药剂无交互抗性。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施药时穿防护服、戴手套、戴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植物开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4、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也不可随意丢弃。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淸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淸洗千净。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请医生诊治。5、如不慎误服,立即停止,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或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