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小菜蛾应掌握最佳用药时机,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分散为害前用药防效最理想。
2、用药时间应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生物农药阿维菌素与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昆虫和蟎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能干扰昆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1、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蜂群的影响,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4、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饮食、不抽烟。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随便丢弃。不可它用,不可随地丢弃。
6、施药后24小时内,禁止家畜进入施药区。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中毒后出现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催吐,可以洗胃。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