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烟草苗期(移栽前一周)第一次喷雾处理,烟苗移栽到大田后7天、14天各喷施一次,连续使用2-3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有效成分苦参碱系从植物苦参中提取的具有生理活性的生物碱。本产品喷施后能均匀地分散在植物叶片表面,有利于吸收,避免有效成分浪费。有效成分进入细胞内能影响病毒的生物合成,主要表现为抑制病毒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本产品主要用于防治烟草病毒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如果施用过化学农药需5天以后方可施用此药,以防酸碱中和影响药效。
(2)雨天不宜施用,用后8小时下雨应补药喷施。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四肢无力、痉挛、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