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 操作者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准则》,按要求做好劳动保护,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口罩、靴子等,避免让人体直接接触药剂。工作后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2. 用过后的空包装禁止再次使用, 本品的包装材料和废弃物属于有毒废弃物,送到相关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3. 本品不易燃烧,但是万一发生燃烧,穿戴安全防护服,在戴有呼吸面具的情况下,用水,砂土,二氧化碳或者化学灭火剂进行扑灭。 4. 如有遗漏,应以合适的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适当容器中,用水和恰当的洗涤剂清洗受污染区域,收集污水送到相关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理。5. 不能使用在有水生种子植物的水体中。 |
中毒急救措施 | 1. 皮肤接触不适,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触药部位;如有发炎过敏症状,送医对症治疗。2. 眼睛被溅入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缓慢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3. 吸入不适,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4. 如发生误服,避免催吐洗胃,带本标签送医院就诊,对于意识不清病人,请勿喂入任何东西。5. 目前尚未发现人体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运输时,保持干燥、通风、防雨、防晒,严防包装破损;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运,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堆放高度不超过6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