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出齐后至生长旺盛期,或杂草高度15厘米以下时,用本品亩兑水20-30升, 全田茎叶喷雾处理。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非耕地中杂草。具
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对土壤、有益生物
及生态环境友好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含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要喷在杂草上,药液不可接触其他作物茎叶,以免药害发生。2、干旱及杂草密度、蒸发量和喷头流量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或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用量和对水量。本剂以杂草茎叶吸收发挥除草活性,无土壤活性,应避免漏喷,确保杂草叶片充分均匀着药(30-50雾滴/平方厘米)。3、本剂喷施到土壤后可迅速被土壤微生物降解,不可与土壤消毒剂混用,在已消毒灭菌的土壤中,不宜使用。配药时应在喷雾器内先加入少量清水,再加入施药量,最后补足余量清水混匀后喷施。4、配药和施药时,应戴手套,穿防护服、雨靴等,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5、配药时,用清水对盛过药剂的包装瓶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使用后的施药器具应及时清洗,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本品时避免其污染地表水等生态环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无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远离食品、饲料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铵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