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春大豆苗后1-2个复叶,杂草基本出齐后2-4叶茎叶喷雾施药一次,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氟磺胺草醚原药、精喹禾灵原药、异噁草松原药、乳化剂和溶剂复合加工而成,既能防治阔叶杂草又能防治禾本科杂草,用于防治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即施用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用后6-10个月),都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白菜、谷子、苜蓿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2、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水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械,以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 3.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