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先浸种,后包衣时种子包衣方法:先将水稻种子按照当地常规方法浸种处理后,沥干水分。按推荐用药量,加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 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 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4.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禁止在河塘或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6.本品对蜜蜂高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本品对家蚕有毒,禁止在养蚕区及桑园附近使用。 8.本品对鸟有毒,在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本品。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