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玉米3-5叶期,杂草2-5叶期均匀喷雾。每亩兑水25-30升。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玉米田的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有效防除恶性杂草如鸭跖草、藜、苘麻、苋菜和菊科、苋科、锦葵科、十字花科、蓼科的杂草,以及禾本科的马唐、牛筋草、稗草等。 |
注意事项 | 1、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前及6叶后,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2、豆类、瓜类、白菜萝卜甘蓝等十字花科作物对本品敏感。3、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4、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6、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8、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等,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9、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一般不会产生全身中毒。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溅到皮肤上,立即用清水洗净;如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